2011/09/23

有關市民集資自行興建房屋可行性計劃書 (四)



風險評估:
- 此類物業是屬於興建中而未出滿意紙之丁屋樓花

- 丁屋如未獲發滿意紙,是不可補地價

- 如購買未補地價之丁屋,除不可擁有業權,是不受法律保障的銀行是不接受丁花樓宇按揭


- 另有發展商向男丁村民購買丁屋,並簽署授權書及遺囑,而發展商會與買家簽定意向書以保證業主「丁」必定會以固定價格賣出,發展商並會先行向買家收取訂金以補地價之用.發展商利用買家之訂金補地價後,作為業主「丁」授權人,再與買家簽定合約及樓契中,可能有風險,因此必須尋找合適 村屋律師進行買賣。


市民集資建屋流程

流程簡述:

尋求核心參予者(約半年) > 制定可行方案 (約三個月) > 宣傳及統籌各參與者 (約半年) > 律師制定是次計畫的細則合約及土地買賣事宜 (約三個月) > 集合參與者資金 (約三個月) > 尋找合適土地(村地) (約兩個月) > 進行入則及建築設計可行性 (約六個月) > 工程進行 (一年至兩年,建築規模以定) > 完工及收樓及物業管理公司進場(約一個月)

以上部分流程可重疊地進行,可減少有關流程的時間。以上時間約3-4年,與政府及地產商開發土地至工程完工時間相約。


總結

總的來說,希望用新思維對待香港的房屋買賣市場,用市民集資建屋的方式,把原本交給大地產的利潤,歸還給市民,並打破地產商現時這種壟斷局面。 更可以建立自己的理想居住社區/環境。

如各方有任何意見歡迎提出,因為需要各範疇人士參與,這項計劃才可實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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